根據中國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GB 7718-2011)的規定,酒精含量不低于10%的飲料酒,以及某些特殊食品如食醋、食用鹽、固態食糖類,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。這一規定主要基于以下幾個科學原因:
高酒精含量具有天然的防腐作用。酒精本身就是一種有效的殺菌劑和抑菌劑,當酒精濃度達到10%以上時,能夠有效抑制微生物(如細菌、酵母和霉菌)的生長繁殖,從而防止食品腐敗變質。在這種條件下,飲料酒的品質和安全性在長期儲存中通常不會發生顯著變化。
酒精飲料的穩定性較高。不同于易腐食品,高度酒類在適當儲存環境下(如避光、密封),其化學成分相對穩定,不易發生氧化或酸敗,因此保質期可以視為無限長。
需要注意的是,這項豁免僅適用于酒精度不低于10%的飲料酒。對于脫醇酒(酒精含量低于0.5%的飲料),由于酒精濃度不足以起到防腐作用,仍需按照常規食品標準標示保質期。消費者在購買時,應留意產品標簽,確保飲用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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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8 20:33:31